加强基层政协建设的几点浅见
陈星(民进润州综合支部主委,镇江市商务局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)
本文被《镇江政协》杂志2018年第8期刊登
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,集中体现他的一系列重要讲话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等重要文件,以及最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中。区县级政协作为人民政协最基层的组织,毫无疑问,政协理论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根本无法与地市级、省级甚至全国政协相比,我们或许更应该从实际出发,积极学习和主动运用更高层级政协组织的研究成果,重点围绕区县级政协自身建设和政协工作实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,开展有效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。结合近期的学习和这些年担任政协委员的所见所闻,就如何加强基层政协建设,我谈几点粗浅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搭建一个好舞台
与西方民主模式相比,我们除了议会性质的选举民主,还比他们多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,而各级人民政协组织正是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。十九大报告指出,有事好商量、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,是人民民主的真谛。人民政协就是各党派、各界别、各人民团体进行“有事好商量、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”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,就是各界别的精英代表,也就是政协委员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舞台。但是在区级层面,更需加强舞台建设来满足政协委员们履职尽责的实际需求。
1、与委员单位进行常态化的交流互动。政协舞台把各行各业的精英凝聚在一起,积极履行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三大职能,发挥优势聚贤汇智,主动对接协商,积极建言献策,有力地助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。但在基层政协委员履职中也还缺失一些保障:政协委员大多是兼职,在本职工作中承担着骨干作用,工作压力大,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少,政协履职与岗位工作有冲突时,往往只能让政协履职活动让路。由于政协委员产生的特殊性,政协机关不具有对委员的行政管辖权,但建立走访委员常态化机制却很有必要。通过政协领导或政协机关常态化走访委员所在单位,就政协职能与委员履职与所在单位加强沟通交流,促使委员单位形成重视政协工作、支持委员履职的良好环境,也让委员对人民政协产生组织感、集体感、温暖感和成就感,更加自信地发挥作用。
2、给委员履职提供必要的各类保障。开展政协视察调研和政协业务学习,是基层委员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新一届全国政协以来,各地各级政协委员都要按照汪洋主席要求,真正围绕中心尽心地去履职,提交合格的“委员作业”。但为了能撰写出一份有分量、有质量的建言成果,为了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,往往自掏腰包解决吃住行等相关费用,有时候也不得不在委员之间“轮流坐桩”。因此,基层政协组织除了提供相对定额的经费保障,还可以采用“项目招标”的方式,对高质量的履职成果给予一定奖励性补贴,鼓励政协机关、政协委员能够按照章程的要求积极、主动、富有建设性地开展履职活动。当前,有些人认为政协只是个有头面的摆设式机构,参政不行政、建言不决策,话说多了讨人厌,事做多了会添乱。在这样的不正确认识下,有些委员潜意识里也可能提醒自己要“不乱政、不搅政、不多言”,笃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安于拍手叫好求个安稳顺当。针对这一实际状况,建议各级组织要给政协委员提供更广泛的交流范围、更广泛的参与度,多让政协委员参与一些相关的会议,让委员们更多地了解基层实际提供保障,从而多建言献策,突出彰显政协舞台的有效作用。
二、建设一个强机关
政协机关是政协委员的娘家,更是包括纪委监察委在内的五套班子机关之一,同样需要一支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过硬、纪律严明、工作务实的干部队伍。但是实际上,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编制不足、队伍老化、能力水平不高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,不仅影响到政协机关在五套班子中的地位和作用,也会影响到委员的组织归属感和履职成就感。
1、进一步加强机关能力建设。政协机关是组织委员开展履职活动的综合协调机构、是对接党委人大政府监委的日常办事机构,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员构成、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政协履职成效,也必然影响着人民政协的基本形象。长期以来,在政协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很大认识误区和操作问题,“二线”人员进政协、年纪“大”了进政协、好像把政协机关当成“养老院”了。虽然近年来全国政协和部分省市政协领导转岗到更重要岗位,再次“出山”获得重用,改变了社会对政协的“过去式”看法,但要从政协工作性质、业务工作需要看,要提高政协履职效能,提升政协的社会地位,我们应按照各级党委的相关意见要求,把政协机关的内设机构建全了,把该配的人员梯队配齐了,真正把基层政协机关建设成干部的储备和培养基地。具体来说,就是把该增加的委员联络委增加起来,把该消灭的“一人委”真正消灭,有意识地将一部分年轻干部安排在政协机关工作,真正打破“进政协等退休”的惯例,切实加强政协机关和党政机关以及街道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。
2、进一步做实履职成效。表面上看,区级政协的履职形式与上级政协组织没有什么不同,就是调研视察、提案、反映社情民意、会议活动等来议政建言,协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。这些协商民主方式,从某种程度上来看,“务虚”多一些。但是,基层政协要直面很多实际问题,要直接呼应群众的期盼,要对党委政府交办的课题拿出实打实、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建议。所以,基层政协机关每年在排定工作要点、组织委员履职活动中,就要善在“虚”“实”之间寻求结合点,注重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,切实把“虚功实做”,从虚中求实、求新。比如协商议题的选择上,既要有针对性地协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又要选择本地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。要引领和促使委员们在建言献策的质量上下功夫,逐渐改变“本地视察座谈一下、外地考察学习一下、网上搜索剪贴一下”的履职形式,要组织委员真正走到各界群众身边,倾心听听他们的呼声,客观理性地把情况研究透、分析准,写出能让党政借鉴采纳的精品力作,说出能在本区域“生根开花”的真知灼见。
三、培育一批好委员
有了一个好舞台,有了一支类似于导演、剧务、舞美、灯光的优秀机关队伍,那么,政协形象好不好、履职成效实不实,就主要取决于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得够不够了。因此,基层政协要充分调动每位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高其参政议政的热情、能力和水平,真正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。从目前情况来看,我们应主要解决好政协委员“不会代表”“不敢代表” 和“不愿代表”的突出问题。
1、把好委员履职关。我们了解到,部分政协委员只当成一种政治身份和政治荣誉,换届时心情是激动的,当选后行动是缓慢的,有的委员甚至可能以工作繁忙为由不参加活动、以顾及各方影响为由不思考、不提交提案。建议在委员推荐时,要将热心政协事业、具有较强的参政意识和议政能力的优秀人士吸纳到进来。当然,要按照新的政协章程要求,要尽快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,最好是结构完整、权重科学的电子化履职档案,定期将每位政协委员出席政协会议、参加活动、撰写提案、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职情况每年集中汇总,作为评价考核委员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情况的重要依据。对不能尽责履职、不能较好地发挥作用的不称职委员要建立退出机制,保证政协组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2、营造履职好氛围。这个好氛围,包括完善的委员履职制度、畅通的知情明政渠道和团结民主的和谐环境。除了参加每年一次的全体会议和各类视察调研活动,建议基层政协要向上级政协那样,制定政协委员参加各类政协活动的实施细则,保证政协委员能够有相对充裕的时间参加政协履职,保证他们的履职成果能与同级党政机关的调研成果同等对待,还要把委员的履职绩效纳入所在单位的绩效考核档案。在委员履职活动中,部门情况通报会必不可少。但是,对委员正常正当的履职行为,尤其是民主监督行为,党政部门不能刻意回避身问题、更不能听不得委员们的批评意见,不能敷衍搪塞、不能制造障碍、更不能戴帽子抓辫子打棍子。
以上三个方面,我是以问题为导向、从基层政协事业发展实际为着眼点,所提出的粗浅思考,可能有些建议考虑不周,敬请各位批评指正!